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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15所高校2021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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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1 14:3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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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网讯 今天,南京大学、东南大学2021综评简章相继发布,即日起开始报名,仅面向江苏省考生。截止目前,江苏省综评高校简章已经基本发布完毕,全部简章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话不多说来看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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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建立符合南大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努力造就符合国家需要、推动科技进步、引领社会发展、适应国际竞争的未来栋梁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1年南京大学继续以综合评价方式在江苏省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在地级市高考模拟考试中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人数不超过150人,招生专业(类)和计划如下:
注: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年·人。

四、报名方法
1.网上注册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考生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bm.chsi.com.cn/),选择“综合评价”进入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报考专业组1的考生须填3个不同的专业(类),报考专业组2的考生须填6个不同的专业(类)。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上传报名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提交后不得修改。报名材料包括:
(1)由报名系统生成,经考生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照片)。其中,申请表中个人照片为2021年高考报名证件照,附加要求所填信息必须与中学公示结果一致,且符合填写要求。
(2)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公示结果扫描件(照片)。所有考生名单、模考成绩均须中学审核,并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公示结束后与申请表一并上传。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公示结果的视为无效申请。
(3)高中阶段获得的体现基础学科拔尖的赛事证书扫描件(照片)。论文和专利不作为报名和审核材料。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3.考生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报考产生不利影响的事实,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或毕业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我校对有效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获得测试资格。5月底,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

2.打印准考证。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凭报名系统审核结果查询页面上的支付码完成交费,打印准考证。

3.参加测试。6月13日,考生持准考证到我校仙林校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测试采用笔试,其中专业组1主要考查书面表达能力、综合素养和发展潜质;专业组2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志愿确认与入选名单公示。6月17日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测试结果后,须在6月18日中午12:00前按照报名系统相关要求再次填报和确认专业志愿,该志愿即为南京大学综合评价高考志愿。我校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录取。未按要求确认专业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综合评价入选资格。6月20日前,我校依据南大测试成绩分别按照不超过专业组1、2计划总数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1年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控制线上考生综合评价成绩。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分别按照专业组1、2计划总数划定录取资格线(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3.我校依据录取资格线上考生的高考成绩和确认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综合评价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4.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划之前完成录取。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招生类型的录取。

七、其他
1.我校测试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2.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综合评价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进行公示。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事宜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时间提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
审核结果查询时间:5月底
南大测试时间:6月13日
测试结果查询时间:6月17日
志愿确认截止时间:6月18日中午12:00
入选名单公布时间:6月20日前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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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考试招生模式,结合东南大学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1年我校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选拔志向远大、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着力培养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在地级市高考模拟考试中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15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如下: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bm.chsi.com.cn/;报名时间:即时起至2021年5月10日。报名时,考生根据自己的首选科目填报历史类或物理类。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视作申请无效。
2、上传报名材料,无需邮寄。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提交后不得修改。具体包括:
(1)中学负责人签字和学校盖章的《东南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高中阶段获得的体现基础学科拔尖的赛事证书扫描件或照片。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4)中学负责人签字和学校盖章的公示结果扫描件或照片:报考我校综合评价的所有考生名单、模考成绩均须中学审核,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中学公示结果格式见附件),公示结束后与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一并上传。未提交公示结果或未签字盖章为无效申请。
3、考生须提交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报考产生不利影响的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或已经毕业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对完成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5月底,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和“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2、确认考试并交费:2021年6月2日至4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交费。
3、测试: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测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测试时间为6月13日,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4、志愿确认与入选名单公示:测试成绩将于6月17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参加测试的考生须于6月17至18日12时前按照要求填报并确认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物理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和专业兴趣填报1个或2个院校专业组,报考院校专业组3时须填满7个不同专业(类)。确认即表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的高考志愿,未确认的,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我校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投档录取,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具体志愿确认方案将于6月16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6月20日前,我校在确认学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学校测试成绩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分别以不超过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各院校专业组的入选考生名单,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六、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2021年江苏省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学校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达线考生综合评价成绩。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按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总数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高考数学、高考语文和高考外语成绩。
3、我校依据录取资格线上考生的高考文化分和确认的院校专业组中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 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评价成绩、学校测试成绩、高考数学、高考语文和高考外语成绩。
4、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划之前完成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招生类型的录取。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邮箱:ddjwjcc@pub.seu.edu.cn。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江苏省2021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重要日程
2021年4月30日-5月10日,综合评价报名。
2021年5月底,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1年6月2日至4日,考生确认考试并交费。
2021年6月13日,学校测试。
2021年6月17-18日12时,学校志愿确认。
2021年6月20日,公布入选名单并公示。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s://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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