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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简 | 西南财经大学VS西北工业大学VS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确定入选资格考生220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报考,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西南财经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我校相关学科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三)高中阶段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四)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3日起至4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注册登录:请考生实名注册后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志愿:请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请考生下载打印《西南财经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
5.扫描上传:请考生将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的《西南财经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报名平台,志愿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时,报名完成。
(三)报名相关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上所有要求本人签字的地方均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如果是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的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考生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自主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上传的申请表编号与报名平台中的编号一致。
4.上传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无效。
5.考生确认志愿后若要修改申请材料,请自行取消志愿重新报名,取消志愿后相应的申请表将作废,考生须重新下载打印最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6.我校自主招生初审以报名平台内上传的申请材料为准,不接收纸质材料。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公示,考生可登陆报名平台查询。
(二)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11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逾期未确认则视为自愿放弃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三)交费
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要求,每人交纳130元考试费,交费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9日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1寸个人免冠彩色近照,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
(五)现场确认
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须于2018年6月9日(14:00-20:00)、10日(9:00-17:00测试间隙)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者自主招生测试成绩无效。
(六)测试
1.测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1门(含数学、阅读、英语、财经素养等内容),均为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
(2)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3.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10日。
(2)地点:西南财经大学。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七)确定入选资格
1.我校自主招生确定入选资格不分文理,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计划数的125%划定最低综合成绩控制线。
2.在最低综合成绩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其在自主招生报名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入选资格计划数,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是指:
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三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再次排序。
3.如考生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即被淘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再录取。
4.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按相关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条件
(一)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二)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科批次合并划线,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且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要求,即按确定入选资格的专业录取。
六、组织与监督
(一)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并由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监督。
(二)学校建立自主招生申诉、举报机制,加强招生监督,受理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3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三)从严查处违规行为。自主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八、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自主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 87092355、87092897、87092898、87092899、87092900、8709917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地址: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12办公室。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b.swufe.edu.cn/。
本简章由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
2018年3月
西北工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积极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8年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特制订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理工类考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计划
100名以内。
三、招生专业
水声工程、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数学与应用数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每名考生仅限填报一个专业。(注:浙江、上海考生,须根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四、申请程序
1.考生申请
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须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
2.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网报时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2日上午9:00点
系统链接:http://gaokao.chsi.com.cn/zzbm/
3. 邮寄书面材料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提交以下申请书面材料:
(1)网报系统下载《申请表》,考生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
(2)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考生本人手写1200字左右自荐材料并签名;
(4)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佐证材料。
将以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于2018年4月4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中国邮政EMS形式寄至: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申请材料请自行备份,概不退还。
4.资格审查
对于已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且我校确认收到纸质材料的考生,我校将分学科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得考核资格。
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2018年4月底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五、考核程序
我校对初审合格考生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协调沟通能力等。符合报名条件D的考生需加试实际操作、制作技能等(需自带实物作品)。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12日(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研究生东馆319室,现场确认后发放面试资格证。
2.面试时间
2018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资格证)。
3.合格考生认定
我校将依据考核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名单及高考优惠等级,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备案,并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优惠政策与录取
1.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执行),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指定志愿位置填报公示专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2.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监督机制
1.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科学选才,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全过程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29-88493708。
3.各推荐单位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单位或个人三年的推荐资格;相关考生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所有信息均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核或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和家长须注意,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办法最终以教育部审核公示为准。
十、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
电 话:029-88460206
传 真:029-88492310
电子邮件:ao@nwpu.edu.cn
官方网站:http://zsb.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我校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在农林和生命科学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计划招收60名理工类考生。
二、招生专业
农学(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园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科学)。
三、报名条件
完成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竞赛(联赛)一、二等奖的考生。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赛事名称、名单、证书样式及印章为准。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三)对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兴趣浓厚并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以第一原始产权人获得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相关学科学术性文章且已见刊的考生。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23日至4月8日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要求在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4个不同专业(类)。
(二)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须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自荐报告(考生本人亲笔手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志向、学习情况、认知体会、个人具有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对填报专业的认识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设想等。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个人陈述可简单填写或不填写);
3.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推荐信和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材料,包括考生思想品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社会公益和实践活动、获奖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须班主任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4.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公开发表文章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本人文章所在目录页、文章正文)(以上材料须加盖中学公章);
5.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材料(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考生本人须在所有报名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考生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于2018年4月13日之前使用邮政(EMS)快递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考生所在中学须对考生报名材料在校内予以公示,并对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所在中学提供虚假考生信息,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与后续认定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学籍注册,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
2018年4月,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初审意见,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将组织专家重点对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学术性文章通过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进行重点审查。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参加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2018年4月30日左右,申请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或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考核
报到时间:2018年6月9日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0日
报到考核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请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原件按时办理报到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确认手续或未带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
考核具体安排请及时查阅学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六、入选资格认定
(一)学校根据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情况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确定为入选考生。入选考生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入选等级,分为A、B两个等级。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竞赛(决赛) 获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竞赛(联赛)中获一等奖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以上,直接确定为A等;
2.其余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入选等级,其中排名在前50%的考生入选等级确定为A等,排名在后50%的考生入选等级确定为B等。
(二)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时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拟入选专业(类)。
(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拟入选专业(类)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于2018年6月22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七、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高考,并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
(二)入选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必须与入选专业(类)相同且顺序一致。
(三)录取分数优惠政策和专业安排
1.A等入选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2.B等入选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且不低于其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考生达到本科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专业安排:高考成绩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满足所报第一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但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满足所报第二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1-2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三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1-3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四专业(类)志愿。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在自主招生考核过程中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3.自主招生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入学报到后,学校对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十、其他事宜
1.考生及有关中学应对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学校将通过专家初审和面试环节对考生所提供材料(尤其是发明专利和文章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和深度考核。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2.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后及时登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殊类型报名系统(http://zhshw.nwsuaf.edu.cn/),反馈本人高考成绩及志愿等相关信息。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简 | 湖南师范大学VS贵州大学VS云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教育部批准,我校 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面向湖南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约100人)。
考生根据个人学科特长从以下9个专业中选择一个对应的专业报考。
二、申请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家级及以上赛区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性青少年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3.高中阶段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任意一门单科学习中,成绩有3个(含)学期以上位于年级前5%;
4.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选拔程序
1.报名
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3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按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材料提交
上传材料包括:
(1)《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由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
(3)能证明考生本人特长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成绩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第3条,需所在中学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等材料;
(4)如有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考生的情况,请推荐人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推荐信息。同时,请在推荐材料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说明自己与考生的关系和对其认知过程,并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签字后扫描上传至系统(无需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本人须在所有提交资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为弄虚作假处理,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或湖南省教育厅做进一步处理。
3.审核及确定考核名单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高中学业成绩、获奖证书、学科特长证明等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部分材料还将进行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须面试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4月13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以及考核安排,学校不再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费200元/人(依据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
4.考核
审核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包括笔试(1门)和面试。笔试考核内容为所报专业对应的学科知识;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教师职业素养。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0日,考核地点及安排见准考证。
5.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占70%,面试占30%)择优确定具备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其拟录取专业,于2018年6月22日之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倍,入选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四、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达到湖南省普通本科一批文史类或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录取其公示专业。
五、监督管理机制
1.湖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审核专家和考核专家,将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选聘专家的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
3.加强审核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审核实行网上随机审核,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核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4.审核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示。
5.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整个自主招生过程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7.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731-88872406(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
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
如上级部门政策有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贵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选拔和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多样化、创新型优秀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贵州省实行自主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制定本简章,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原则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阳光工程”招生的各项规定,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计划80名,该计划单列,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各类别的文、理科专业计划。
2、自主招生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在同科类对应专业中自主选择填报一类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其专业如下:
三、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政治思想好,品德好、创新能力强,具有学科特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或文学、电子、演讲、辩论、创新等省级以上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公开发表作品、论文或著作者;
3、综合素质优秀且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4日
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根据《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该表格,考生本人签名,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2)考生须围绕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等方面提供以下材料:
①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往届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办理)出具的考生个人思想品德方面的鉴定材料(加盖公章);
②考生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本人高中阶段的成长经历、个性特点、学科特长、取得的成果及今后的发展方向等,不少于800字,请用钢笔书写);
③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上传报名系统。同时,请将以上材料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并邮寄至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8年4月5日(以寄出当天的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及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材料,从政治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审合格名单,提交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公布,通过贵州大学、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三级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6月14日(周四)现场报名确认;
2、考生须提供的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
3、报名费: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降低、规范我省招生报名考试费的通知》(黔价费【2009】67号)规定,报名费为200元/生,考生到学校现场缴纳。
四、测试及成绩评定
(一)测试办法
1、测试形式:自主招生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测试总分为450分。测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组成和考生面试顺序由随机抽签确定。
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分文、理科进行,时间为60分钟,总分为150分。
文科生笔试科目:语文及文科综合素质;
理科生笔试科目:数学及理科综合素质。
(2)笔试科目着重考察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考试范围分别为:
语文及文科综合素质考试范围:语文以中学语文为基础,着重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思维能力,文科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综合素养和知识面。
数学及理科综合素质考试范围:数学以中学数学为基础,着重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思维能力,理科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自然科学方面综合素养和知识面。
面试:
(1)面试主要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发展潜质、学科特长、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思辨能力、(团队)组织和协调能力等。
(2)面试分为个人陈述、抽答题、无领导小组讨论等三个环节,总分为300分。各个环节面试时间及分值如下:个人陈述及抽答题100分(5分钟)、小组讨论200分(每组15-20分钟)。
(3)面试按分组方式进行,面试首先进行个人陈述和抽答题环节,然后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
2、测试时间: 6月15日(周五)(现场报名及测试时间如有变化,学校提前在贵大招生网公布)
(二)入围成绩及划线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自主招生测试成绩×60%+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全省统考成绩之和×40%。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考生最后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1:2以内的比例,分专业类别(A、B、C、D类)划定入围分数线。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三)合格考生信息公示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6月22日前在贵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成为贵州大学自主招生测试最终合格考生。
五、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1、录取原则: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达到贵州省第一批次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且填报贵州大学自主招生志愿,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70%+校考成绩*30%的综合成绩及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后,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示。
2、优惠政策:合格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综合成绩在报考的同一专业类别(A、B、C、D类)中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
六、监督机制
1、为了维护公平公正、促进科学选才,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将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入选资格确认等各个环节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
2、三级信息公示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zszk.com/
贵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址: http://rso.gzu.edu.cn/index.html
3、自主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 “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本简章由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292075(兼传真)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550025
云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范围及计划:我校2018年面向云南省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招生计划为80名。
2、招生专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优势,选取部分办学效果好、社会需求大的特色专业,旨在更好地为国家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3、志愿填报:考生根据学科特长从以上类别中选择一个类别进行填报。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18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成绩优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艺术、体育奖项除外);
2.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中学阶段在某个学科领域有突出表现,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专利、公开发表文章等方面的特长证明材料,艺术、体育特长除外)。
三、申请流程
1.报名时间:从2018年3月23日起至4月10日止。
2.网上报名:申请学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a.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中各项内容需逐项完整、准确填写,申请表各项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的,视为材料不合格。
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应完整填写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年级排名和年级人数等内容。
申请表中“个人陈述”应填写与所提交学科特长证明材料一致的具体情况、个人学科特长与所报专业的关联性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内容,字数不超过800字。
申请表中“综合信息”应填写高中期间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情况(须上传相关成果性证明材料),高中期间校级以上获奖情况(须上传相关获奖证明材料),以及高中阶段获得的专利情况(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本人手写签名后由中学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b.其他反映考生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及能力的证明材料。(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材料,我校在初审时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审查工作,在现场测试时还将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度考核。考生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严格按报名系统中的要求提供必要材料,凡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完整将视为报名无效。)
c.云南大学自主招生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考生须郑重承诺报名时填写的全部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交的全部特长证明材料均由考生本人原创且为第一完成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非本人签字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注: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扫描材料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所上传的材料在现场测试报到时均须查验原件,无需邮寄任何书面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组和综合评价专家组,负责自主招生及考核工作。
2.材料审查: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由云南大学综合评价专家组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才能参加自主招生现场测试。获得自主招生现场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云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请申请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现场测试:获得现场测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测试。测试按公布的专业类别进行,测试内容包括:
(1)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发展潜质;
(2)考生提交的特长证明材料呈现出的学科特长与考生实际水平的符合程度。
预计测试时间为6月17日左右(具体测试时间地点、测试形式将在公布《云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获得测试资格考生名单》时一并公布)。
五、录取办法
1.凡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入围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且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18年云南省一本录取控制线。考生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须从本人报考的专业类别所含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凡填报所选专业类别范围外的专业志愿,我校不予认可该专业志愿。录取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80人。
2.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接收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3.学校强化材料审核和现场测试的组织管理,考核程序及组织管理规程严格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 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获得测试资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现场进行反映。
5.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资格、高考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的,注销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6.我校自主招生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向考生提供咨询、报名、培训、测试、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考生对本次自主招生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我校联系,谨防受骗。
七、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91
咨询电话:0871-65033819(东陆校区),65939873 (呈贡校区) 传真:0871-65031112
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网址:http://zsb.yn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重磅丨清华大学2018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简章发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2018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
一
领导机构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
招收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
招生专业
2018年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学科类型
| 测试科目
| 包含专业类(方向)
| 理科类
| 数学与逻辑
理科综合(物化)
| 建筑类
| 土木类
| 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
| 机械、航空与动力类
| 能源类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类
| 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
| 数理类
| 化生类
| 临床医学类(协和)
| 临床医学类(医学实验班)
|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 法学类
| 文理通识类
| 文科类
| 数学与逻辑
文科综合(文史)
| 人文与社会类
|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 法学类
| 文理通识类
|
四
临床医学类专业特色选拔项目
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将在复试阶段开展特色选拔测试。拟认定人数如下:
1.临床医学类(协和):拟认定不超过10人;
2.临床医学类(医学实验班):拟认定不超过6人。
入围方式:初评优秀的学生根据初评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入围名单,初评良好、通过的学生初试后根据学生的初试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入围名单,总入围人数不超过该项拟认定人数的3倍。最终,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且获得专业特色选拔项目认定的学生,将被认定至该专业类(方向)。
五
报名方式
请登录“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综合评价”,“报考类型”中选择“领军人才选拔”。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方向)。
c.申请参加专业特色选拔项目的学生需将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为对应的专业类(方向)。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特色选拔项目入围及专业类认定的重要参考。
d.可由了解学生特点和事迹的推荐人为申请学生撰写至多1封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e.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六
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良好”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良好”、“通过”的学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学科类型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特色选拔项目测试(部分学生)、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七
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认定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根据其初评成绩、复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确定候选人;初评“良好”及初试通过的学生根据其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确定候选人。专业特色选拔项目测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决定入围专业类的认定。
2.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学科类型)保持一致。
3.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10分~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学生骨干培养项目;(2)为学生配备“学业导师”或“校友导师”;(3)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团队、公益志愿等;(4)提前入校接受培训,做好在大学班集体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准备。
4.对于可以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5.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6.我校2018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的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八
日程安排和公示
2018年3月26日-4月15日,领军人才选拔招生报名。
2018年5月2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8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8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8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九
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招简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VS东南大学VS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
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我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为契机,为进一
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2018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
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
2、报考条件: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优良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的学生,可提出申请:
A、学科竞赛类:
B、科技创新类:
C、高中阶段在航空、航天模型省级比赛获得冠军或在全国比赛获得遥控项目前六名、其它项目前三名。
D、高中阶段在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性作文、外语类比赛中获得全国决赛阶段奖项。
E、经中学推荐,对航空航天有执着的爱好,高中阶段进行过相关研究性学习,并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性学习报告。
F、其他具有学科特长或在我校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220人。
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考生可报考自主招生的专业及选考科目如下:
专业报考要求:
1、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或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
,报考相对应的学院专业(限报一个)。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各类学科特长可报考专业如下:
2、外语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可报考信息工程(航天信息应用)、空间科学与技术。
3、报考工业设计专业需爱好设计创意,具备一定美术基础。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结合民航专业特点,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
,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
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
三、报名方式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
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4月5日截止。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须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上传材料须包括:
(1)报名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
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
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2)报名表中所列各次高中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以“B科技创新类”条件报
考的申请考生除提交获奖证书外,还需提供项目详细说明材料。
(5)个人自荐报告,阐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理由、个性特长、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未来规划等方面的情
况(不少于800字)。
如有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对考生进行实名推荐,推荐程序为:考生在报名系
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
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须推荐人本人通过EMS寄送至南京航空航
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
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由中学校长推荐,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或组织)推荐的,
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推荐信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
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上述材料中(1)、(2)、(3)、(4)、(5)等五项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
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或电子照片)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或未上传证明材料的视为
无效申请。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原则。我校将组织自主招生专家组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状况、
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中期间学业成绩、特长潜质与申报专业的匹配性等,同时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
分布的合理性、各专业招生规模,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参加选拔测试的资格。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在材
料初审环节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在考核环节还将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的获得以下奖项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学生取得初审合
格资格后,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具体竞赛名称:中国
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
生生物学竞赛。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具体竞赛名称:全国高中
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
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2、考核办法。航模类考生测试项目为笔试、飞行操作测试、室内制作三部分,免于笔试类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其他类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航模类考生笔试测试科目为航空模型知识,其他考生根据选报专业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3、资格确定。
(1)航模类考生将依据笔试成绩、飞行操作测试成绩、室内制作成绩的总分,分项目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参加笔
试和面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只参加面试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
定合格名单。所有名单经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确定为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优录候选人。
(2)优录候选人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我校
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五、有关政策
我校对取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依据测试结果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经我校测试认定为“优秀”者享受A等优录
政策,“合格”者享受B等优录政策,其中享受A等优录政策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公示人数的40%。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
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填报专业志愿时,应填报公示入选专业。学校将根据入
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
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
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
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非上海、浙江考生
上海、浙江考生
六、主要日程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8年4月5日截止。
2、初审情况:2018年4月30日前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3、确认及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1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测试并缴纳测试费。按照江
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
[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逾期未确认、未缴费者将视
为放弃参加测试。
4、准考证打印:2018年5月30日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测试时
间、考场安排。
5、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11日,有关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如有调整,以招
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6、入选名单公示:拟定入选合格名单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进行公示。
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招生工作组负责统筹组织,有关院
系和专家参与,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招生管理权力清单(试行)》运行流程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2、学校选拔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的专家,建立本科招生评委专家库。由监察处从评委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负责初审、面试工作。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
操作。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由学校监察处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监督管理规定》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学生、推荐单位、推荐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及相关推荐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
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5、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52119051
咨询电话:025-52119052,52119053
监督电话:025-84891546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址:http://zs.nuaa.edu.cn
九、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十、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争创世界一流大学,2018年我校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含)及以上。
条件3、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公示人数如下:
注:报名时仅需选择招生大类,确认考试时选择报考具体专业(类),未来网络类和智能制造类无需选择。2018年招生专业如有调整以新专业为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时间:2018年3月25日00:00至2018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8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8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8年5月2日至10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4、测试:测试形式分为A类和B类。A类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B类: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和探究能力,测试形式为上机考试。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A类测试时间:2018年6月14日
A类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B类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
B类测试地点:初审结束后考生就近选择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自主招生考点。
具体测试方案6月初详见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告。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资格确定: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2、优惠政策: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3、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4、志愿填报: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5、高考录取: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7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10分、30分和5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6、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8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重要日程
2018年3月25日-4月5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8年4月9日,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8年4月30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8年5月2日至10日,考生确认考试,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2018年6月10日,B类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8年6月14日左右,A类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8年6月22日,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4日
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学校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现有国家重点学科9个,江苏省优势学科6个,“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9个,工信部重点学科7个,“十三五”国防特色学科10个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四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领域全球排名前1%,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兵器与装备、电子与信息、化工与材料三大优势学科群,其中,兵器科学与技术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60多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输送了16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其中13人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许多人成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领导和骨干,王泽山院士获得201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国家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并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学校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2018年招生计划200名。
二、招生对象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等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者不同学科两个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特殊才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结合兴趣爱好,申请以下类别中的一类,并具体到专业(类),不可兼报,支撑材料必须与所申请类别学科特点相关;获得资格后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申请的专业(类)。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所申请专业(类)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见附录),其他省(区、市)考生按照申请类别要求科类(文、理科)申请相应专业(类)。具体类别如下:
1、武器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兵器类、武器发射工程之一。
2、机械材料电子信息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机械类、计算机类、材料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之一。
3、数理力学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之一。
4、化工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之一。
5、经济管理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之一。
6、人文社科类:文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之一。
7、语言特长类: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专业可申请英语、日语之一。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5日至4月10日。
报名流程:
申请人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http://gaokao.chsi.com.cn/zzbm),点击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中上传个人陈述扫描件或照片,要求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意向报考专业(类)及理由等情况。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在“填报志愿—综合信息”中按照要求添加支撑奖项或证明材料。
(4)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学校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及提交不清晰者不予审核),考生申请类别如与获奖材料不吻合,视为不合格。请考生于5月1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2、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20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须知,并按要求缴纳测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
3、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18年5月25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照片处由中学盖章方能生效。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测试项目及注意事项。
4、测试
测试地点: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
测试说明:自主招生作为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规范测试过程,笔试、面试均在国家标准化考场进行,面试全程录像,面试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随机安排面试室,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抽取随机安排面试室,杜绝暗箱操作和舞弊行为;测试内容根据申请类别所需考核知识点分别进行设置,但不突破教学大纲,不需提前准备;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并按“报考条件”分别组织面试;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面试时间2018年6月17日,如有调整,以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符合申请类别第1、2、3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数理综合、面试
(2)符合申请类别第4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化学、面试
(3)符合申请类别第5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数学、面试
(4)符合申请类别第6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语文、面试
(5)符合申请类别第7类的考生
测试科目:英语、面试
注: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5、资格确定
学校根据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结合各专业(类)生源报考实际情况,按“报考条件+申请类别+专业(类)”合理确定比例,分别拟定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获得资格考生分为A类、B类、C类三类,三类比例原则上各占30%、30%、40%。所有获得资格考生名单于2018年6月22日左右在“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五、优录政策
1、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须经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被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2、被确定为优录对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按各省(区、市)要求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方可按类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注: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参见附录。
3、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招生工作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严格遴选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4、坚持自主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按时向社会公示。
5、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查实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确系弄虚作假、测试过程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取消优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4
咨询电话:400-110-2882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网 址:http://zsb.nj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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